恭俭良并不知道原因,他也不回去细想原因。他和禅元是两种脑子的人,他根本不在意过程,眼睛只能看到结果。他将手轻轻地放在自己眼前,模拟曾经那块柔软的白布,覆盖在自己的脸上——和布料所拥有的细腻不同,手指的肌肤粗糙,能够细腻地感知到脸上的……“啊——”这是什么?恭俭良坐起来,他捂住自己的脸。他的手指缓慢游走过额头、眉骨、鼻梁、嘴唇、下巴。最终他的两只手用力抓住自己的两颊,在上下左右之间揉搓,发出粗糙剧烈的哈气声。“啊。啊。啊。我的脸。我的脸。”禅元说,他不在意我的脸,他不在意的,他不在意的。恭俭良听不到声音,但他内心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禅元在放屁!这个狗东西,他认识他足足有七八年了,狗改不了吃屎,禅元不可能不看脸!恭俭良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他的手指压入肉中,像是要把皮肤上缺陷的肉全部补上去。他慌乱无助地寻找着,喊道:“雄父。雄父。雄父我、我呜呜呜。”雄父肯定会抱着自己大哭一场。雄父还会叫来一大堆医生帮自己看脸,雄父还有好多秘方,雄父会每天晚上抱着自己,用干净的软布帮忙上药。恭俭良的印象中,雄父总是念叨:“小雄虫的脸很重要。”可他总是不听。“长得好看,看上去就很弱。”“但是,长得好看,会让小兰花喜欢的人也喜欢小兰花。”雄父温格尔垂下眼睑,轻声道:“那么多人中,总有一个人会真的对你好的。”恭俭良不太理解。他那时候还太年轻,不懂卑微的喜欢,朗声拒绝道:“我不要。我才不喜欢只看我外貌就喜欢我的家伙呢。哼,肤浅。”没错。肤浅。太肤浅了,无论是在什么时代,美貌之人总是第一个被觊觎。恭俭良的印象中,自己的雄父就是因为外貌被杀人魔雌父惦记上的。他对童年的印象并不具体,可除了外貌,他无法解释杀人魔雌父为什么对雄父百依百顺,为什么要杀死自己,为什么会抛弃掉自己和雄父。恭俭良想不明白。他知道的事情太少,哥哥们也不会告诉他太多细节。他所推测出他的理解,便是杀人魔沙曼云觊觎他雄父的美貌。他爱上了他。但又不是那么爱。因为这个世界上,美貌并不是爱情的全部,而爱情又不是一个人的全部。【雄父被抛弃了。】【对自己最好的雄父,被世界上最癫狂的杀人魔,抛弃了。】【我,也被抛弃了。】他长得好看吗?好看。却依旧逃不过被亲生雌父的谋杀。“雄父。我以后要戳瞎雌君的眼睛。”“……小兰花,不要说这么可怕的话。”雄父温格尔总是无奈,他们父子两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雌君可是要陪你度过一辈子的人,为什么要戳瞎他的眼睛呢?他又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可我会变老。”“雌君也会变老啊。你们会一起手牵着手,慢慢变老。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我可以在变老前,把他杀死吗?”这样,他临死前对我所有的印象,都是美好的、漂亮的、没有一丝皱纹和不足的。恭俭良如实规划未来,他不希望自己找一个只在乎自己样貌的雌君,可他又觉得让对方记住自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因皮囊产生的爱,就要在皮囊凋谢前收割。恭俭良撕扯着自己的脸,真实的触感和温度让他混淆现实和梦境。他平静下来的精神世界再一次波涛汹涌,精神触手狂躁地拍打地面,脚底震颤如同针芒刺穿先前所搭建出来的小点心、小玩意儿。千疮百孔。“啊啊啊啊,我的。我的。啊啊啊。”恭俭良无意义地嘶吼着,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含糊不清地话语最后凝聚成两个字,“啊禅元。禅元禅元——禅元禅元禅元禅元禅元,禅元呜呜呜呜禅元。”他要杀了禅元。他变丑了!他毁容了!他不再是那个好看的小兰花了!他没有价值了,禅元绝对不会照顾他,也不会再对他嘘寒问暖,更不会给他塞糖吃了。“禅元噫啊啊啊,啊啊啊嗬嗬。”恭俭良的嗓子眼里有痰,他一度放弃脸上的遮蔽,伸出手指,塞入口中,要把这块痰呕出来。可无论怎么挣扎,苦水吐了一地,绿色的胆汁沾到嘴角,那块痰都没有出来。上不上,下不下。恭俭良错觉,这块痰是不存在的。可他每念叨一次“禅元”,喉间生生发疼,厚重的字眼含着,闷得发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