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哈哈大笑,声音很大:“喝闷酒啊?姐们儿陪你喝。”
陆凯的外形条件很好,哪怕在黑暗中,都看得出来是个大帅哥。
附近早就有美女女跃跃欲试了,只不过这个女孩儿抢先了。
陆凯翻手拿起一个酒杯,新开了一瓶啤酒往里面倒:“你就敢喝不认识的人的酒?不怕下药啊!”
女孩儿接过酒杯:“我又不傻。”
看来是常客了。
说实话,绝大部分普通人,对酒吧的好奇就在于不知道酒吧里究竟什么样子。
很多人去过一次后就不会去了。
而酒吧的常客无论男女都是比较喜欢玩儿的。
陆凯摸出烟和火,给自己点燃,然后继续看手机。
女孩儿也拿出了自己的烟,点了一根。
酒还好,烟这种东西,就没多少人敢在酒吧这个环境下抽别人的了。
酒里面无非就是可能被下药什么的。
捡尸?有很多女人甚至好这一口,主动给机会。
但是烟里面万一是加了料,那一辈子可就交代了。
女孩儿喝了几口,凑拢陆凯:“怎么不听歌啊,闷头看手机?”
陆凯转头,注视着这个女孩儿。
鼻子很精巧,眼睛很有神,装扮也不是特别特立独行。
大美女说不上,年龄不够,小美女一枚。
陆凯顺手搂住女孩儿:“在这种酒吧,酒是第一,女人第二,音乐只能排第三。”
真要听音乐,去小酒馆比酒吧好。
女孩儿朝着台上努了努嘴:“不喜欢摇滚?”
“喜欢啊,不喜欢这种。”陆凯很直接:“水平太次。”
“这乐队业务能力都不熟,估计每天都忙着泡妞去了。”
“也没练练家伙事儿。”
女孩儿哈哈大笑:“泡妞也是练家伙儿事儿嘛。”
“再说了,这水平在酒吧里已经很好了。”
陆凯摆头。
女孩儿这种认知,就是完全的对地下音乐不了解。
地下有些摇滚乐队,不比娱乐圈的知名乐队差多少。
他们进不了娱乐圈,有很多原因。
比如长得太丑,比如写歌不行,比如主唱稍微次一点,比如团队没有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