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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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