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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页)

他说,糟啦!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梦得了。

我说,有梦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问,你的梦是什么?

我说,我的梦就是成为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说,我看你永远也实现不了,这太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实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种种藉口说服自己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唯一正确的答案是:上苍无意中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门,走进去后,它的确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诱我心魄。

最富丽堂皇的答案是: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只叫风儿的狗一定不知晓,我以前是一只叫风儿的草原狼,渴望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草原的上空,这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必须要说服自己,这就是梦!

第十三章似曾相识(1)

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自从返回草原的旅程随着血泡的破裂灰飞湮灭,我就生了一场大病。医生也说不出个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在一旁干着急。我估计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细菌,就是记忆紊乱导致神经衰弱(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医生没开什么药,卧床的日子也不长,我的病就不治痊愈了。

接着就是忙。

忙着拍广告,海夸一家新开的宠物医院服务一流,技术一流,医德一流。

忙着演唱会,我还是演绎那只发现自己真实身份是狼的狗,不过对着残月长啸再也没了激情。

忙着录制tv,当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着与大黄喝酒,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总认为结识了我使他的未来充满光芒,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忙着为新入伙的丐帮兄弟做演讲,权当帮大黄扩充队伍友情表演。丐帮不仅在市中心立住脚,还挤身三大黑帮行列。

忙着踩脚印,人气越来越旺,没办法。

忙着情人冬冬的画展,女主人为他邀请了众多社会名流,不过场面宏大,效果一般,没卖出几副画,且价钱也低的可怜。那天我还遇到了帝王,令我错愕的是万里香竟然和纸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纸巾王之间的关系也极度融洽,一家喜气洋洋的,真是活见鬼的拉郎配!帝王见了我浑身发抖,看来他已彻底抛弃所谓&ldo;帝王将相本有种&rdo;的理论。万里香则拉着女主人的手说,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女主人说,纸巾王是个好人,我没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错过。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忙着女主人与情人冬冬偷情放哨,范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着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这样忙啊忙,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着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会给予我巨大的回报。因为太忙,女主人为我请了个保姆,模样长得还挺俊俏,不过没两天就被我赶跑了。连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始终不离的盯着,总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转眼,几个月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临。这种季节的变化在城市里并无显著的痕迹,纵横交错的电缆不会长出娇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楼不会生出碧绿的新叶,广阔的马路不会冒出毛茸茸的鹅黄。只是天气越来越暖,白昼越来越长,掠过城市上空的归雁越来越多。倘若你不出门,这些变化自然是不觉的。倘若你频繁出门,这些变化也难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橱窗里的变化要比季节的变化惹眼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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