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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鸲鹆(第1页)

话说这王汾滨,家乡在鸟不拉屎的旮旯拐角,却养了只通人性的八哥,名叫鸟哥。

鸟哥这货,纯属意外。

当年王汾滨还是个兜里比脸还干净的愣头青,误打误撞从老鹰爪子底下救了它。

从此,一人一鸟,狼狈为奸,啊不,相依为命。

王汾滨出门遛弯,肩膀上必定蹲着鸟哥,那派头,比地主家的傻儿子还足。

鸟哥也不负众望,除了不会下蛋,啥都会。

“铲屎的,饿了。”

“铲屎的,渴了。”

“铲屎的,隔壁老王家的狗又瞪我了,盘它!”

王汾滨对鸟哥那是言听计从,比对自己亲爹还孝顺。

这一日,王汾滨带着鸟哥要去那绛州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发点横财。

谁曾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刚到绛州城外,盘缠就见了底。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王汾滨一屁股坐在路边,望着灰蒙蒙的天,感觉人生也跟着灰了。

“完犊子了,鸟哥,咱俩怕是要饿死在这鬼地方了。”

王汾滨的声音带着哭腔,活像个被抢了棒棒糖的三岁小孩。

鸟哥扑棱着翅膀,梳理了一下自己油光水滑的羽毛,斜眼瞅着王汾滨。

“瞧你那点出息。”

鸟哥清了清嗓子,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子运筹帷幄的淡定。

“多大点事儿,把我卖了,换点盘缠不就得了。”

王汾滨一听,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卖你?那不成!你是我兄弟!”

“屁的兄弟,赶紧的,误了爷的大事,我啄死你。”

鸟哥伸出小爪子,在王汾滨脸上不轻不重地挠了一下。

“拿到钱,城西二十里外那棵歪脖子柳树下等我,记得多买点牛肉干,要五香的。”

王汾滨虽然一百个不乐意,但瞅着鸟哥那副“你敢不听话试试”的表情,只能含泪点头。

一人一鸟进了城,王汾滨找了个热闹的街口,扯着嗓子开始吆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绝世神鸟,能说会道,上知天文,下晓烧烤!”

鸟哥配合地站在他肩头,时不时来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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