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有把头发染成半头粉红色,红发染的时间有些长了,有些脱色,不鲜艳了,发根部分已经长出来一两厘米的黑发,反而多了几分温柔。
只有杜若还不太习惯他的短发。
及腰的长发呵,说舍弃就舍弃。
&ldo;因为接下来可能不在国内了。&rdo;唐景人喝一口咖啡说,&ldo;搞到了新贝斯手,顺便签了海外的公司,要到美国去跟美国人合作做曲子。&rdo;
&ldo;天啊,我就说rub真不是寻常之辈。&rdo;水晴惊叹,&ldo;要去征服美国人了。&rdo;
&ldo;是征服全世界。&rdo;唐景人纠正说,&ldo;这是林约说的。&rdo;
水晴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在失去贝斯手后,rub又把演出推后了好几个月,用来作内部调整的缓冲时间。新贝斯手一归队,五个人又以生死时速补回好十几场公演。刚歇口气,就要收拾家当到美国修炼去了。
这就像是用4倍速度来播放的一年,除了缓冲的那段时间杜若能跟唐景人喝几回小酒,下半年就几乎连他的影子也抓不到了。然后,嗖地,人就飞去了美国。
这一波操作让杜若惆怅得很,通讯也相当不便,只能一边脑补他在美国的生活,一边闷头和谭沥搞生意。
说来奇怪,和谭沥的合作是怎么得心应手怎么来,她觉得自己成为饮食大亨是指日可待了。继面包店之后,他们又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和一家日料店。这个年代的个体户做起来只有一个字‐‐&ldo;发&rdo;,遍地都是机会,遍地都是黄金,只要你敢想,然后行动起来。
也许也得益于她在30年后的那几年单身汉生活,每天混吃混喝,积累了不少食货经验。30年后红得起来的美食和经营模式,这个年代借鉴一些总不会错。
不对,已经不是30年后了,而是26年后了。
有时她会喝醉酒,对着谭沥说我真的好想好想唐先生,然后一个劲儿地哭。谭沥只能沉默地一遍遍扫她的背。
每次酒醒她都一身冷汗,害怕自己说漏了嘴,把秘密全部爆了出来。
还好每次谭沥都没有什么异样。
大年三十,她又喝得不清不楚,回家接了个电话,是唐景人。
&ldo;你喝多了。&rdo;唐景人咕噜咕噜地说。
&ldo;你怎么没有醉?&rdo;她还会取笑他,还清醒得很,&ldo;大年三十,我一个人过。&rdo;
&ldo;我也是。&rdo;他谈谈地说。
&ldo;你一个人怎么不回来?&rdo;
&ldo;明天,直接飞回家。&rdo;他说,&ldo;大概晚上才能到,路线不同,我现在告诉你地址,你自己过去好么?&rdo;
这是什么?见家长?
杜若一怔,不假思索地说:&ldo;我不去。&rdo;
那头吃了这狠狠的一棒,良久才吱出三个字:&ldo;为什么?&rdo;
杜若低头垂眼,心如刀割地用食指卷着电话线。她害怕面对一切爱他的人,害怕他的乐迷,害怕他的家人,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话精。她不是纯粹地和他相遇、相知、相爱,她只是有幸得到了机会,从头到尾都在谋划。虽然她是在谋划拯救他,但最终,她还是要将他带离这个世界,这个时空,于他们,依然是要承受失去他的痛。
相比之下,她是自私的,她有何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