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朝顿时有一种心肌梗塞的感觉。
只能当做没听见,伸手拉开冰箱,拿了两瓶啤酒,手一顿,放下一瓶,拉开最后一层,又拎出一罐可乐递在林晗面前。
“坐。”
他随手叩开啤酒盖,喝了两口。
瓶身的冰气碰到热气,在他指尖化开,凝出一点晶莹的水珠从他指缝滑落。
林晗的视线落在他的手指上,一眼就看见了小拇指上的那一圈白痕。
看的出来术后修复的很好,当初断指的惨烈景象已经看不太出来了。
只留了一道有些扭曲的白色疤痕。
林晗的呼吸有些沉。
“有几年没见了吧,长这么大我都快认不出了,你——盯着我做什么?”
霍朝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啤酒,好笑道,
“怎么,想喝啤酒?就因为可乐没给你加冰快?”
林晗一怔,呼吸轻快起来,
“你还记得?”
“怎么不记得。”
霍朝漫不经心地将啤酒罐放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晗,
“林小姐,今天来难道不是要给我一个教训,让我永生难忘?”
林晗的眼睛慢慢睁大了些,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霍朝眼睛微微挑着,眉眼带了点戏谑,
“我五年前就说过,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林晗一愣,似乎终于想起了分手时某人的渣言渣语,恍然大悟,
“我来就是为了这个。”
“……”
这表情……还以为她要否定,居然这么坦诚,霍朝刚想好激她的话一下子都给憋了回去。
他有点无法把眼前的人跟五年前的林晗联系在一起。
像霍朝这种已经算的上寡言少语的了,当然是在他不想怼人的时候,而林晗小小年纪就十分的“金口”,平时很沉默,甚至有时候算的上阴沉。
霍朝大她四岁,跟她哥林竞言是同一个专业的室友,关系算的上不错。
尤其在邓佳挑衅——被揍这方面,特别有默契。
偶尔林竞言忙的时候,会拜托霍朝帮他去接妹妹。
用他的话来说,在不合群方面,霍朝算的上“前辈”,只不过霍朝的不合群在于——大家一致认为他眼睛长头上,只用鼻孔看人。
而林晗。
霍朝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护过她几次,也说过不少话,甚至还交往半个月,但其实他并不了解林晗。
不过如果真能变成现在这样,霍朝看向林晗的视线柔和了下,
也算是件好事。
“咯噔”一声,
林晗把手里的可乐罐放下,起身朝霍朝走过来。
“你说你觉得无趣”
霍朝听着她说话,没动,不管她现在是不是装的,当时的愤怒做不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