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砚森:「鸽子精上身了?」
宋禧眼睛一亮,喜乐打字:「没有。你要参加泊聿哥的婚礼吗?」
他又没消息了。
宋禧:「哥——!」
赵砚森:「嗯」
宋禧:「哦好。」
他一定觉得她病得不轻,发一堆消息就为了问一个问题。
发完讯息,宋禧的心情极其愉快,眼角眉梢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意。关灯,平躺在床上,她罕见地没失眠,几分钟便进入梦乡了。
翌日,太阳如初升起,晨曦和煦的光芒穿过窗帘的罅隙投进卧室一角。
宋禧睡眼惺忪醒来,活动了下双脚,基本都消肿了,没任何痛感,走路完全不成问题。
她洗漱完毕,换上品牌方一大早送来的衣服,精气神十足地下楼。
罗霄正巧来送文件,两人碰了个正着。
宋禧顿时明白:“我哥昨晚住这里?”
“是。”罗霄说。
“他人呢?”宋禧环顾四周,没找到赵砚森的踪影。
罗霄:“在房间。”
宋禧颔首,款步走到厨房,自食其力给自己煮了杯咖啡。
她扭头问罗霄:“你要喝什么?”
“多谢小姐,不必了。”罗霄微笑道,“我还有其他工作,不打搅了。”
罗霄离开后,宋禧慢腾腾地喝咖啡,她想着等赵砚森下来和他一块用早餐,可二十分钟过去了,奢华广阔的客厅依旧只有她一个人。
宋禧决定亲自去叫赵砚森。
她止步于门口,抬手,礼貌地敲门。
“叩,叩,叩。”
每敲一下,门便开一点——没关门。
“哥?”
脚踝骤然滋生痒意,像是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在蹭她,宋禧低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雪绒绒胖墩墩的萨摩耶。
她受惊,忙不迭后退小步,微讶道:“你是谁?我在叫我哥,你为什么出来?”
难不成我哥变成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