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齐肇心中震惊之余也很是诧异,便是在内阁首辅,京中那些品级更高的高官身上,他也未曾有过这等感觉,心里转了转,也只能是将其归于武毅伯常年沙场征战的缘故。
连子宁摆摆手:“上菜吧!”
那些侍女纷纷应了,行礼下去,没一会儿,便是鱼贯而入,各自手中都端了一个烘漆托盘,上面放着精致的菜肴。
很快,桌子上便是被摆满了。一共八个菜,那领头的侍女又是把八个菜在桌子上摆成了一朵梅花的样子,又拿出一个通体翠绿如同翡翠雕琢的瓶子放在了桌子上,又取出两个景德镇烧制的上好的雨过天青的小小酒盅。
齐肇打眼儿一瞧,心里暗自一惊。
他久在京中为官,而且是户部要害部门儿的员外郎,这乃是一个大大的肥缺,就算是不刻意的贪污,各地官员的孝敬也是源源不断的送了上来,每年的冰敬碳敬,不知道有多少,自然也是身家丰厚。更是京城各大酒楼饭庄的常客,也是那等老饕级别的食客了,一眼就能看出来其中的讲究儿。
这八个菜,诺印火腿,干煸腊肠,风干银鱼、冬笋鱼头,素炒松茸……,都乃是西南那边儿的风味儿,都是干、鲜、咸、辣的东西。
风味儿倒是没什么,重要的是食材。
像是那诺邓火腿,都是取材于云贵川深山中野生的黑野猪的猪后腿儿,也只有这种山林中的野兽,而非是家养的牲畜,才是能有这样的味道,肉才足够的劲道。而且至少也是要腌制风干三年才能彻底的入味儿,便是短了一天,也是欠火候儿。
别的且不说,单单是这松茸,此物又名松口蘑,乃是名贵食用菌。新鲜松茸,形若伞状,色泽鲜明,菌盖呈褐色,菌柄为白色,均有纤维状茸毛鳞片,菌肉白嫩肥厚,质地细密,有浓郁的特殊香气。宋代唐慎微著《经史证类备急本草》说,松林下菌蕾如鹿茸状的松茸,主产地在川西横断山脉。其风味独特,口感滑润。富有弹姓,食后余香满口,鲜香别具一格。
这玩意儿在后世大大有名,欧洲、曰本自古就枧松茸为山珍,曰本在古代还把松茸作为百姓向贵族和皇亲国戚进献的贡品之一。对于最喜欢吃的中国人来说,自然是不会错过的,这时候京城中几大酒楼的招牌菜就有这个,各个高门大第的府上,也总有几个厨子是很会处置松茸的,无论是素炒还是清炖。
其产地只有川西,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丽江附近。因为产地只此一处,又是远离中原,再加上保质期很短,一切都注定了这种食物的珍贵,在后世,这种菌类在曰本东京的超市中一小碟就要一千六百块钱,而在这时候就更贵——每一两十五两银子。
几乎已经和黄金等价,更是白银的十倍以上。
这些食材,多是产自于西南,而且都不是那等能保存时间很长的类型,多半都是些山野珍奇,最好是立刻食用的那等,若是等的时间一长,便是落于下风,味道也不好了。
这些东西,若是在云南黔国公的府邸中吃到,那自然是寻常,若是在京城中的大酒楼吃到,就很有些难度了,除了京城中那些老资格的,有路子,有势力,有关系的百年老店之外,其它的地方也是难得一见。就这么一桌,在京城的大酒楼,怎么也得一百两银子往上数!
而能在这距离西南数千里之外的东北之地见到,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看了齐肇的神色,连子宁微微一笑,却不说话。
侍女纤纤素手,取过酒瓶往连子宁二人面前各自倒了一杯,翠绿色的液体还在酒杯中丝丝的冒着白色的寒气,显然是用冰镇过的。
连子宁笑道:“这是贵州产的三十年竹叶青,里面加了些特殊的材料,和一般的不太一样,知道齐大人今儿个要过来,特意用冰镇了一晚上,想来想来喝起来正好。这会儿虽然天色已然转冷了,但是这屋里燃着地龙,却是热得很,喝些冰镇的也是正好。来,齐大人,本官先敬你一杯,多谢你为我东北带来三十万壮劳力!这可是解了本官的燃眉之急啊!”
说罢,举杯一饮而尽。
齐肇也是赶紧满饮此杯,入口甘甜,却没有白酒的那等辛辣绵长的味道,反倒是宛如夏夜青莲一般的清幽恬淡。
而且他还发现了一桩妙处,这酒一入口是冰凉的,到了胃里,却是满腹的暖意熨帖。
不由的啧啧称奇。
连子宁夹了一筷子菜,向齐肇伸手示意,齐肇伸手夹了几筷子,当先便是尝了尝那松茸,却是发现这松茸比自己在京城中吃的还要新鲜一点儿,要知道,自己吃的那可是快马从云贵边境运来然后立刻下锅做成的。
东北远去西南数千里,这些食材快马从那边儿一刻不停的运来,仅仅是食材的成本便是数百两银子了!
有美人儿素手添酒,连子宁也是健谈之人,这饭吃的却是宾主尽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连子宁忽然拍拍手,那侍女示意,向连子宁微微一笑,转身出去,过了一会儿,却是又回转进来,身后却是跟着六个膀大腰圆的将军府侍卫。
这侍卫两人一组,肩膀上抬着粗如儿臂的木杠,杠子下面却是悬着足足有五尺多长,三尺宽的大箱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看上去却是极为的沉重,这几个大汉都是累的气喘吁吁。
箱子放在一边,连子宁摆摆手,侍女和侍卫自是退下,屋里只剩下连子宁两人。
看到用愕然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齐肇,连子宁微微一笑,也不说话,他站起身来,走到那箱子边儿上,打开了箱子。
顿时,金黄色的光芒在灯光的照耀下弥漫在室内,耀花了齐肇的眼睛。
他定睛看去,这三口大箱子,却是装满了金锭,那金锭每一块儿都有的巴掌长短,厚约一寸,宽达两寸,其色黄中泛着赤色,这颜色齐肇再熟悉不过,乃是十足纯金的标志。他也不是什么清官儿,收受的贿赂也不在少数,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般大小的一块儿金锭,至少也是十斤重!而这一口大箱子里面,装着的金锭,何止是数十块儿?
这三口大箱子里面装着的黄金,至少在上万两以上!如此之重的东西,也难怪刚才的那几个壮汉力士累成那般样子。明朝中期,黄金远远贵重过白银,这些金子若是换算成白银,那就是十五万两起码!十五万两,若是换成大明朝最大的大通钱庄的银票的话,也不过是厚厚大一噶而已,看了也就看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若是换成实实在在的银子,却是足以堆满一间屋子,而若是换成金锭,则是满满的三大箱子,金光闪闪,极具视觉冲击力。同样是十五万两,带给人的感觉,后者却是要强烈数十倍!
这就好像是后世刷卡不怎么心疼但是换成现金的话要心疼许多一个道理。
金色的光芒耀花了双眼,齐肇眼神都是你变得痴痴地了,一瞬将竟是看得呆了,更是忍不住喉头上下耸动了一下,重重的咽了一口唾沫。
他接着便是反应过来,顿时大惊,慌忙的站起身来,说话都不利索了:“伯爷,您这是,这是何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