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景林付完钱,特地提醒了老板一下,刚刚那老板看两人的样子真像看贼。
风宸不以为意,拿出一支炸串递给赵景林,虽然他不喜欢嘈杂,但繁华夜市中的烟火气,却成为一个例外。
就像小时候偷溜下山赶集,这种热闹,总让人感到喜庆。
“好吃吗?”
风宸一时没有离开的打算,买了许多吃的,两人便逛边吃,赵景林不由扭头对他询问。
“你觉得呢?”
风宸笑笑反问。
“味儿重,太腻。”
赵景林看了看手中吃到一半的炸串,咂咂嘴评价道。
大概是因为他比较喜欢淮扬菜系,很多小吃对他而言太重口味了。
“还行。”
风宸将一块小蛋糕塞到他手里,拿起夜市摊位上一枚小闪电的发夹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别在他的头发上。
“付钱!”
“送你了。”
“我……尼玛!”
赵景林愣了一下,看着突然出现在手里的小蛋糕,低头趁着小摊上的镜子,看到自己头上上突然出现的小发夹,没忍住低声咒骂。
“你觉得我需要这玩意儿吗?”
“而且,哪有送别人礼物让人自己付钱的!”
赵景林气愤的狠狠咬了一口手里的小蛋糕,这个倒还比较符合他的口味。
“不需要吗?”
“很好看啊!”
风宸抬手撩了撩他的头发,基本只是将头发撩得更加凌乱,小巧的发夹除了点缀,起不到任何作用。
“哼……我信你个鬼。”
赵景林轻嗤冷哼一声,将手里拿着的小吃塞风宸手里,拿出手机付了钱。
“上个月的情人节,你送秋小姐的帕帕拉恰胸针300万。”
“这枚发夹2块五毛钱。”
赵景林抬手将发夹从头发上取下,随手抛了两下,一把抓住揣回衣兜。
“站过去,我给你拍个照片。”
风宸丢掉手里的杂物,将手伸进他的衣兜把那枚发夹又拿了出来,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别在他的头发上,并推了他一把,示意他站到夜市一个点缀霓虹的玩偶小摊旁。
然后,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了手机。
“卧槽尼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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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宸,我再信你一个标点符号我就是狗!”
赵景林原本挺顺从的,直到看到风宸从兜儿里掏出手机,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甚至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啧……长得多好一帅哥,就是人品不行,这么暴躁,还骂脏话呢!
“都说是好像了嘛!像就是没有咯!”
“别急,说是我请客就是我请客,拍完照给你转钱。”
风宸举起手机,奇怪的是,着装整齐,身处闹市,还一脸暴躁的赵景林,却给人比不着寸缕的照片更加诱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