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万物之源,恐未安。&rdo;(同上书卷2上)所谓&ldo;清虚一大,是指&ldo;气&rdo;。二程认为,
把气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不妥的。他们说:&ldo;有是理,后生是气。&rdo;(《语录》
卷1)&ldo;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rdo;(《经说》卷1)这就是说,理是气之本,气
是理之用,理气之间,以理为本。在二程看来,万物的&ldo;气化&rdo;,仅仅是该事物的
表面现象,在这表面现象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更根本的&ldo;理&rdo;,即事物之所以然
的东西在起着支配的作用。&ldo;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守君臣父子之间,皆
有是理也。&rdo;(《遗书》卷19)&ldo;实有是理,放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
实有是理,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存是事。&rdo;(《程氏经说》卷8)在二程看
来,如果只着眼于事物的表面现象,如天高、地深、火热、水寒等现象,那就不能
把握事物之根本,不能从&ldo;形而下&rdo;上升到&ldo;形而上&rdo;。所以二程才说:&ldo;一阴一
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rdo;(《遗书》卷3)又说:&ldo;离了阴
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rdo;(同
上卷15)这就强调了&ldo;道&rdo;是阴阳二气之所以然,是脱离具体物质形态的精神本体。
他们的图式是:理‐‐气‐‐万物。
第三,理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法则。二程的&ldo;理&rdo;或&ldo;道&rdo;包含着规律或法则
的意义。他们说:&ldo;天下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统有一理。&rdo;(同
上卷18)&ldo;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多循其理,何劳于己力!&rdo;(同上
卷11)这是说,由于&ldo;当然之则&rdo;的理,&ldo;顺之则易,逆之则难&rdo;。对事物之中的
这种客观法则,人们必须遵循。这个观点无疑是二程唯心主义体系中同辩证法相符
合的合理成分。此外,二程还比较全面地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提出了&ldo;万
物莫不有对&rdo;和&ldo;理必有待&rdo;的合理命题。程颐说:&ldo;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
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rdo;(同上)&ldo;道无对,有阳则有阴,有善则
有恶,有是则有非,无一亦无三。&rdo;(同上)认为天地万物都处于相互对立、彼消
此长的关系之中。程颐还说:&ldo;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