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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第1页)

九十四

李硕勋临刑前,除给妻子赵君陶的遗书外,还给在香港挂业开医的中共地下党员柯麟之妻陈志英写了一信。信中说:

英姊:

我本不认识你,但我曾知你同我的妻子是朋友,故特寄一函存你处托转她。我死不必念,务望代我安慰她!!并望托人照料她回家去!!!要她向肥兄处要数百元作路费回家,根本把儿子安顿好为要。

勋托

九十四

李硕勋临刑前的两封遗书中头等重要之嘱,均是&ldo;惟望善育吾儿&rdo;、&ldo;根本把儿子安顿好为要&rdo;之语。他为革命把一切都置之度外,惟一放心不下儿子李鹏,足见父子亲情在人生中的地位。

△刘伯坚就义前给妻子王叔振及亲人的信

1935年3月21日,是刘伯坚最后的日子。他向敌人要来了笔墨,给妻子王叔振写了最后一封信。

叔振同志:

我的绝命书及遗嘱,你必能见着。我直寄陕西凤笙大嫂及五、六诸兄嫂。你不要伤心,望你无论如何要为中国革命努力,不要脱离革命战线;并要用尽一切的力量,教养虎、豹、熊三幼儿成人,继续我的光(荣)革命的享业。

我葬在大皮梅关附近。十二时快到了,就要上杀场,不能再写了。致以最后的革命的敬礼!

刘伯坚三月二十日于大皮(实为21日,刘伯坚误记为20日)

1935年3月4日,刘伯坚在战斗中为掩护部队撤退,不幸左腿中弹负伤,敌人包围被俘。刘伯坚自被捕的第一天起,就决心一死以殉主义。他在狱中先后写了三封遗书(其中一封遗失)给陕西的兄嫂。信中表达了他的心志:

&ldo;弟在唐(塘)村被俘时就决定一死以殉主义并为中国民族解放流血。&rdo;

&ldo;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一切听之而已。&rdo;

&ldo;我为中国革命没有一文钱的私产,把三个幼儿的养育都要累着诸兄嫂。我四川的家听说久已破产又被抄没过,人口死亡殆尽,我已八年不通信了。为着中国民族就为不了家和个人,诸兄嫂明达当能了解,不至(致)说弟这一生穷苦,是没有用处。&rdo;

&ldo;诸儿受高小教育至十八岁后即入工厂做工,非到有自给的能力不要结婚,到三十岁结婚亦不为迟,以免早生子女自累累人。&rdo;

就这样,刘伯坚带着对革命必定成功的信念从容地走了!刘伯坚作为父亲,他没有为儿子留下一文钱,却留下了无限的思念与期望。他爱自己的儿子,但他更爱自己的祖国和民族。为了祖国的解放和民族的复兴,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永别了自己的骨肉。

△赵一曼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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