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都不是英文。
借着灯光,立夏摸索着爬出浴缸,浑身湿透的衣服让她感觉黏腻腻的,整个身子都发沉,像灌了铅一样,挪动一步都要浪费好久的时间。
扶着墙挪到门口,洗手间的灯打开,刺眼的光亮让她闭了闭眼,等了一会儿才睁开。
浴缸里全是红色,像墨水染开,浅浅的半橘半红。
“嗡嗡嗡”的声音响起来,立夏这才看到浴缸旁边地上被挡住的智能手机,屏幕已经摔裂成蜘蛛网状了。
她伸长了胳膊一点一点挪过去,刚要按接听,那边挂了。
FuXk!立夏骂了句脏话。
过了不到一分钟,手机屏幕又亮了,碎成八瓣的手机随着震动而自己在瓷砖上移动着。
立夏按了绿色毽,对面传来一串听起来似乎是韩文的鸟语,叽里呱啦,最后听到这边没点动静,重复了一个词语。大概在说“喂”之类的话,立夏想了想,对着手机的方向喊了几声“help”。
她现在没力气跟虚无之人扯皮。
——
立夏做了个梦,梦里面她梦到了文初。
她其实很清楚,祝君好在文初心目当中的地位很重要,他自小看着祝君好长大,待她如兄如父,既像是朋友又像是恋人。他们一起相处了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心呢?
所以,立夏做了个坏人,她隔开了他们,她跟文初结了婚。
文初是个很好的男人,结了婚就不会三心二意。
这对立夏来说就够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家结婚一定是相互喜欢的?
互相喜欢的结婚,又有几个不是时间久了就相看两相厌的?
她并不排斥现代的恋爱,只是她始终觉得婚姻才是更坚实的结合。
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慢慢地就有感情了。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婚后立夏做了警察,是个挺危险也挺辛苦的职业,随时还要背着沉重的装备,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违法分子。她虽然不怕,但也时常绷紧了神经,后面升职时,她面对的就不只是小偷小摸,甚至还有重刑犯。
唯一能歇息的时候,就是在家的时候。
渐渐地,她真的开始喜欢上了文初。
她看得出来,文初对她也是一样的。
说来很奇怪,一个古人,一个现代人,在感情这方面都无比的慢热。
当然,一些在晋江不能写的东西,对他们两个的感情发展也很有些促进的作用。
敦伦之乐,古来有之。
三十岁时,立夏生了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