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眨了眨眼,诚恳道:“没有啊,我喜欢你自然要喜欢你的一切,喉结,泪痣,还有手腕痣……”
视线随着说出的每一个部位转移到相应的地方,顿了下,补充道:“总而言之,你身上的每一个地方我都喜欢。”
闻言,薄临的心底浮出一点别样的情绪,勾了一下唇,眼神意味不明,挑着字重复了一遍她说的。
“我身上每一个地方都喜欢?”
闻言,顾瓷想到了一个不该想的地方,脸上一热。
想要解释,又觉得说不喜欢好像也不对。
说喜欢的话,好像更不对。
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看顾瓷脸又红了些,鸦羽般的眼睫微垂着,像是无措,薄临像是刚才什么也没说一样。
话锋一转,喊她:“顾瓷。”
听到声音,顾瓷下意识抬眸:“嗯?”
薄临才说出自己打算的事:“你未来老公想和你正式同居。”
听到“老公”两个字,顾瓷愣了下,垂眸看了一眼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向薄临,点了下头:“好,我先和问语说一声,就这周末搬好吗?”
薄临揉了下顾瓷的头:“这由你决定,不必问我。”
只要是你,或早或晚,我都愿意等。
顾瓷点了下头,说:“那我回去了?”
薄临“嗯”了一声。
下了车,顾瓷进入小区楼,进了电梯。
电梯门一关上,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现在,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未婚夫薄临的声音,在唱着“着迷于你眼睛,银河有迹可循……”。
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名字,顾瓷的眼睫颤了下,而后按了‘接听’。
“薄临?”
“顾瓷。”
“嗯?”
“明天九点民政局门口见。”
顾瓷愣了下,反应过来后,心跳声霎时开始轰鸣,一下一下,擂鼓般响在耳边。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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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等夏问语回来之后,顾瓷就给她说了薄临求婚的事。
忙着一整天的工作下来,夏问语原本是疲惫不堪的,躺尸似的倒在沙发上,一听顾瓷说薄临向她求了婚,整个人像是打了鸡血,从沙发上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