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大全最近也看出了端倪。便问:&ldo;当真如此。&rdo;
赵士压低声音说:&ldo;我们当时搜索的不仔细,余家的硬货一定藏在车的夹层中。我们不如杀了姓余的,把货都吞了。&rdo;
赵士不愧是干过强盗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本职工作。
余家的户主余芥是沈阳附近的地主。余家祖辈是商人,专门和辽东的蒙古人女真人做茶马生意。有了本钱后在沈阳附近买房子置地做起了地主,到了余芥这一代已经不太像商人了。
人有了钱,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就会想提到自己的品味。在明朝的时候,提高品味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
余芥显然没有读书的天分,三十多岁就考了一个童生。最后本人花钱捐了个举人的出身。
余家的生意是祖业一直经营的很好。可是建州女真造反建立了后金之后,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原来的主顾变成了土匪强盗,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再想着去冒险。
当金军打到沈阳城外的时候,余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努尔哈赤还没到辽阳城下,余芥就买通城门官,全家逃出了辽阳城。
由此可见,余芥很有先见之明。
余芥虽然不是当官的,可在赵士眼里有钱的大概都是当官的,只有当官的有钱有文凭。赵士要抢劫,却没有保密意识,他这边和哈大全说话,感觉自己声音不大,可另一边的余芥全都听到了,所以赵士当初做强盗做的很失败。
保密工作很重要啊。
哈大全往余芥那边看了一眼,见余芥也在看这边,便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这一笑没关系,余芥差点紧张的心脏停止跳动。
余芥本来想用钱稳住哈大全,跟着哈大全等人一路逃到广宁去。在广宁停歇一段时候之后,在全家进关返回山东老家。顺便到官府告哈大全一状,把损失挽回一部分,心思不可谓不歹毒。
如果哈大全动了歹心,他们全家二十几口子就全完了。车里存的五千两翻本用的银子也都得成了别人的,余芥怎么可能不害怕。
五千两银子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在明朝末年市面上最缺的就是银子。
中国不是个盛产金银的国家,就连铜矿都很少。当时明朝商业物流十分的达,物资丰富,可银子就这么点根本不够流通。在加上中国人有攒家底的习惯,喜欢把钱埋在地窖里不拿出来花。
很快问题出来了,换现在的说法就是通货紧缩。
对一个高度达的市场经济体系来说,通货紧缩是灾难性的,会对市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朝廷也考虑过行纸币。但当时没有规范的准备金制度,朝廷的公信度又不高。纸币都是胡乱印刷的,根本不值钱,明朝行的宝钞和烧纸也没啥区别。
当时银子是很贵,是很实在的硬通货。不像现代社会的纸币,通货膨胀几十倍上百倍。行货币的银行,在无形中剥夺着所有人的财富。
现在市面上什么都贵就钱贱,1oo元拿出来眨巴眼的功夫就花没了。
银子不一样,银子是很贵的。
按照明朝户部的规定一银子能买二石米,接近4oo斤,按一斤23元算,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等于92o元,五千两银子就相当于一笔46o万的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