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跟来吃饭的村里人说好了,主食要他们从自家带过来,因此刘婶子他们只做菜就行。
明珠问刘婶子大队里有没有劈柴用的斧头,她把骨头砍了方便炖汤。
刘婶子对明珠提出这样的要求已经见怪不怪了,或者说已经震撼到麻木了,从大队的仓房里给她找出了一把斧头。
明珠接过斧头,抡起来就是一顿“咔嚓”,狍子的骨头就被砍成了均匀的小块。
刘婶子对明珠的利索劲儿越发的满意,内心里已经在想着撮合她和自家老三的可能性了,虽然小沈知青还小,不过再过两年终究要找婆家的嘛。
不过又想到老头子跟她透露过的一些身世情况,又觉得自家老三属实是配不上人家。
但是回去还是得叮嘱那个不争气的老小子努努力,上进一下,万一小沈知青哪下迷了眼相中他了呢,那样她怕不是得乐死过去。
所以还是让老小子晚两年找媳妇吧。
明珠解狍子解的开心,自然不知道刘婶子已经打算让自己儿子争取一下好把她拐回家当儿媳妇了。
刘婶子这边几人在厨房里忙活的热火朝天,欢歌笑语的。
上工的人工作地点也从河边转移到场院了,按着分配好的工作有序的进行着。
原梦红肿的手拿着菜刀坐在小凳上切萝卜条,手上有几道明显的伤口,由于泡过水,伤口的皮肉已经泛白,向外翻卷着。
其中一条比较严重的切在食指的指节上,直接削掉了一块肉,伤口迟迟不能愈合,一动就会流血。
即便这样,她也硬挺着没有请假,一是请假太多,大队长已经对她有意见了,二是方婶子总是有意无意的拿她和沈明珠比较,话里话外的讽刺自己娇气。
沈明珠,这个记忆里根本不存在的人。
所有人都在夸她。
尤其是方婶子。
村里人都觉得她是所有知青里最好的,长得好看有本事,来到这里不长的时间,已经让他们吃了两回肉了,还有人说她就是福星。
她怎么甘心,明明她才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能被大家尊重喜爱的应该是她才对。
心里难过的要死,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忍着手上的刺痛继续切萝卜条,慢了还要被方婶子骂,想想就更难过了。
志刚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呀。
方婶子斜着眼睛看双眼通红的原梦干活止不住的翻白眼,啥啥都不会干,啥啥也干不明白,就知道哭,哭能当饭吃啊,好像谁欺负你似的,那口子不是你自己切的么,能赖谁。
冯榆是这组里面负责运萝卜的,看到喜欢的姑娘在那默默流泪,心疼的不行。
尤其是看到那双曾经白皙细腻弹的一手好钢琴的手变成如今粗糙红肿伤痕累累的样子,心更像是被揪起了一样。
“梦梦,要不你请假休息休息吧。”
原梦则是摇了摇头,没有吱声。
方家大媳妇像是发现什么一样,一脸八卦的看着两人。
不远处,王月娥也在切萝卜条,不过她的情况要好一些,毕竟这样的活在家里也是做惯了的,比在河边用刺骨的河水洗萝卜要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