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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来从楚国游12(第2页)

如果,所以说如果去绛天城这样远的地方,单纯使用真元灵气赶路,一开始还好,但逐渐地会发现,小周天自行运转凝结产生的微薄灵气,根本不够赶路消耗的。时间越长,消耗越大,届时势必会消耗到丹田气海中的真元灵气。

即便强行灵气赶路,最终到达了绛天城,四人也早已疲弊不堪,灵气耗尽之后与凡人无异。这个结果难以令人接受,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所以,骑马是必须的。

四人起得早,来得也早,客栈马厩里的马基本都在,整整齐齐栓在一侧。

各色斑纹皮毛的马匹都有,这家客栈是通风港第一大客栈,马匹租赁作为客栈的附属业务,做得也是风生水起,马匹质量也都称的上优良。

常叹选了一匹高大威猛的黄蹄马,李渝中则是看中了一匹细颈优雅的汗血宝马,欧阳剑影选中了一匹黑骏。沈念不懂的识马,在马厩里兜了一圈,最终选择了一匹通体雪白的白色骏马。

“就是它了。”

四人各自选了自己中意的马匹,付上一笔价格不菲的押金。

再次回到早点摊位前,饭菜已经备好,简单吃些早饭,常叹抽出卷轴,在桌上直接摊铺开来。

指着地图上通风港周围的环山说道:“左侧山谷有捷径,路程能短不少,我们从这里走,能快上不少。”

“天色不太好,保不齐会下雨,届时小路泥泞难行,马匹陷进去怎么办?”欧阳剑影望了一眼阴翳的天空,直接开口提醒。

“欧阳兄,说的不错。”沈念当即附和,同样抬头看向天空。“今天这天儿确实不太行,风云变幻啊。”

江上长风吹拂四人发梢,带着湿寒的水气。

“不妨走大道,反正我们轻装简从没有带太多重物。”李渝中端起茶碗,喝着茶说道。

“这不行,必须走小道捷径。去晚了就失了先机,我们还没有买符箓,去绛天城内难免耽误时间,除非不要符箓了,直接从大路进莲华山脉。”常叹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

“没有符箓可不行,符箓对妖魔的作用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得去绛天城内买符箓。”欧阳剑影若有若无地活动手指,指关节处缠绕着两根钢丝闪烁着金属光泽。

“如果走下路,等会儿下雨,小路难免泥泞难堪,届时只会更慢。”李渝中左手端着茶碗,也看了一眼天空。

“昨晚明明商量好的,怎么就因为天气就随便更改呢。”常叹气愤地甩手。

气氛有些微妙的僵持。

“可以先走小道,绕过通风港环山之后,再改走大道。”最终还是沈念打破僵持。

“这个主意我看行,既可以快上不少,也能够避免小路泥泞,至少现在还没下雨,先走小路也没啥妨碍。”欧阳剑影

“好,我赞同。”李渝中放下茶碗,站起身来。“我们就先走小路绕过环山,再走大路。”

“那也只好如此了。”常叹虽然有些不太情愿,但也只能接受了。

“事不宜迟,我们说走就走。”

众人纷纷起身,来到客栈后方马厩牵马解栓。

天空上的乌云愈发阴沉,随时都有可能落下雨点。

沈念没有耽误,翻身上马,虽然第一次骑马,但意外地娴熟无比,这是肌肉记忆带来的。十九年来,在偃月山上打猎,沈念可是没少骑马。即使没有后来的修行奇遇,也称的上是弓马娴熟。

对,弓马娴熟。

少年时在偃月山打猎,用的就是长弓,沈念一直没有发现自己还有一个隐藏的射箭天赋。

四人骑上马,从通风港客栈启程,目的地是数百里外的绛天城。

环山之上,草木青翠葱葱,小径花迎鸟笑。一行人穿越山谷,纵马飞驰在自然清新的空气里。山谷中常有古树参天,猿猴荡着藤条,在树干间来回飞跃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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