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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页(第1页)

他掐指一算,就把老二名字定下来了。“支棱跟雌父姓。雌父家是音译姓氏,都叫‘禅’……你就叫禅让吧。好不好,雄父恭俭良,你就叫‘让’。”温良恭俭让。有点文化的人一听就知道名字是从俗语中摘得,再认识他们家,就知道老二支棱是他禅元和恭俭良的幼崽。禅元觉得这十分雨露均沾,把老二支棱举高高,正准备亲一口时,老二支棱的脚丫子猝不及防怼到他脸上。可怜的年轻雌父没有贴道幼崽可爱的脸颊,反而吃了一嘴臭脚丫。恭俭良一脸无所谓地看着禅元打老二。他的关注点在老大扑棱有名字了,把幼崽召唤过来后,递上屏幕让扑棱对着名字先练一百遍。“雄雄。”“你有名字了。”“为什么。为什么要抄一百遍呢?”恭俭良坚定道:“因为抄完一百遍才会写名字。”他最开始学写名字就是这样的。“恭俭良”取自“温良恭俭让”是虫族社会二千五百年前提出的“家庭道德观”俗语之一。其神奇的束缚过雌虫,又束缚过雄虫,现在已经变成少数贵族家庭对雄虫教育的自我要求。夜明珠家就是其中之一。温格尔阁下就是在这种要求下被培养出来的雄虫。恭俭良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的意思时,还是很开心的。但随后“恭”这个字他抄了足足一百零一遍,才写得有模有样。他最喜欢的幼崽也要这么做。“名字不仅要写得好,还要写得好看。”恭俭良强调道:“签字要用。”等远征结束,恭俭良就要把自己和禅元的财产拆出一部分专门给老大扑棱。至于老二?恭俭良暂时还没有想到这孩子。他蹲在老大扑棱身边,看着这孩子从最开始歪歪扭扭的字迹,到最后端正一板一眼颇有样子,只经历十遍后,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字写得好看……这么简单吗?“雄雄。”老大扑棱期盼地转过头,“我想写雄父的名字。”“……”“我想要把雄父的名字放在我边上。”老大扑棱笑嘻嘻,在经过数次练习后,他掌握了拿笔的趣味。看着一笔一划随着自己的动作成形,一种掌控感正填充在幼崽心里。他迫不及待想要写更多字,就好像要把这些名字和人全部掌控、排列起来。扑棱还不清楚这是什么心情,他只觉得快乐,快乐到磕磕绊绊表达出自己的情绪,“要在边上。要在一起。要放在一起。”恭俭良的心陡然炸开。原来,这就是有雌君,有幼崽,有新的亲人的感觉吗?在他还没有成家前,一直不理解雄父上下忙碌,要给他相看雌君,要为他筹备婚前财产等用心。在恭俭良的印象中,雄父甚至连一些幼崽穿的衣服都筹备好了,从破壳开始要用的东西,一直准备到幼崽上学,无一不精,无一不细。“雄父。”年少时的他并不理解雄父这种行为,他甚至觉得雄父是迫不及待要赶自己走,是不想把自己继续留在夜明珠家,“我才不要娶他们。”“可是……你一个人雄父不放心。”“我会找哥哥。”恭俭良才不想离开夜明珠家,“我才不是一个人。”“……小兰花。”温格尔抱着他的脸,亲吻他的发旋,他温柔却永远做着最坏的打算,“哥哥们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过。哥哥们……不一定能陪你走完整个人生。”“结婚就能吗?”“雄父不知道。”温格尔轻柔说道:“如果我们小兰花能找到一个爱你的雌君,生下爱你的孩子们,至少雄父会放心些。”“为什么?”“因为……会很热闹。”温格尔又亲了一下,他松开手,在恭俭良的记忆里,那眼神眷恋又不舍,像是注视着彼时的他,此时的他,“雄父不舍得小兰花一个人孤零零在世界上。”他又亲了一下。这次是落在恭俭良生来泛粉的眼尾上。“那样太痛苦了。”“我们小兰花可是要在爱里长大的。”“雄雄。”恭俭良在幼崽的呼唤中回过神。他懵懵懂懂,想要回头看,却不知道要看向哪里,只能胡乱左顾右盼,看什么都像是幻境,又觉得什么都是回忆。“雄雄。”他那长了一头雪发、鲜活的、会蹦会跳、同他小时候一样撒娇的雌子撒娇道:“雄雄,这次任务让雌父带我下去嘛。”恭俭良才回过神。他看向扑棱,一晃五年,支棱已经抽了条个儿长高了,样子也更张开些,眉眼与温格尔也不那么相似。他开始变得有点锋芒,有点雌虫的样子,穿着星舰统一定做的小军装,走到廊道里会被军雌们逗笑是“预备指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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