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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醉造奸情队友蒙羞(第1页)

这一天,阳光明媚,微风轻拂。温勇刚与邢连志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神奇般地凑在了一块儿。

他们兴致勃勃地来到供销社找到了我,并热情地邀请我一同去喝酒。然而,让人感到无奈的是,安国公社所在之地并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可供选择。

经过一番商量之后,我们最终决定购买一些食材,然后前往李伟家亲自下厨烹饪美味佳肴。

提起温勇刚这个人啊,不得不说这或许真是命运的安排。记得有一次,当我还在苗圃辛勤劳作的时期,居然就那么凑巧地碰到了他。

那是一个清晨,天色刚刚破晓,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泥土气息。我像往常一样沿着小毛道快步走向苗圃。

就在我刚刚踏出小毛道,踏上宽阔的公路时,突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只见温勇刚正从西边缓缓走来,朝着东边的方向前进。

他悠然自得地走着,手中还不停地摇晃着一把二胡弓子,仿佛正在演奏一场无声的音乐会。更令我惊讶不已的是,他当天的整个装扮简直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尤其是他头上戴着的那一顶鸭舌帽,在晨曦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仿佛成为了他身上最耀眼的亮点。

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奇妙,充满了各种偶然和巧合。平日里,我穿越这段公路仅仅只需要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而已。可偏偏就在那样一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空间里,我竟然意外地邂逅了那个一直渴望相见的熟人。

这种突如其来的相遇,除了令人感到难以置信之外,内心深处更是不禁涌起一股被上天眷顾的喜悦之情。

我们随意找了个空旷且干净的地方便席地而坐下来,屁股刚刚沾到地面,还没等坐稳呢,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口说道:“我今儿个去县城啦!”

听到这话,我不禁感到有些诧异,连忙追问其缘由。只见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解释道:“这不嘛,最近这几天啊,雨一直下个不停,东边那条砂石路早就被雨水给泡得泥泞不堪,客车根本没法通过。没办法,我只能绕远道儿走,足足多跑了三十多里地,从万丰那头兜了一大圈才回来哟!”说完,他还不忘朝我比划了一下那漫长的距离。

接着,话题转到了他身上崭新的装扮还有后背背着的那把精致板胡。他满脸自豪地向我炫耀起来:“瞧见没?我这身行头还有这宝贝板胡,可都是用我老爹整整一个月八十多块钱的工资换来的哩!”

我心里暗自一惊,要知道,他父亲每个月能拿到手的工资数额可不低啊,那可是普通公社干部的两倍之多呢!

就在温勇刚眉飞色舞地讲述这些时,他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得意洋洋的笑容,仿佛自己完成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大事似的。然而看着他这般模样,不知怎的,我心中竟隐隐觉得他更像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正寻思着呢,突然反应过来,原来他们俩此次前来竟然是知晓了我的那段恋爱经历,今天专程赶过来就是想要好好打听一番具体情况的。想到这儿,我不禁感到有些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跟大家继续聊下去。

此时,我和三位好友围坐在一张简陋的小桌旁,桌子上面赫然摆放着三瓶六十度的高度白酒——老白干。瞧那透明的酒瓶里,晶莹剔透的液体散发着浓郁的酒香,光是闻一闻就让人有点儿微醺之感。

在这场酒局当中,自然是以我们三个老同学为主角咯。李伟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偶尔端起酒杯陪我们抿上几口,整个过程中也不怎么说话,只是面带微笑静静地听着我们天南海北地瞎扯闲聊。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李伟竟然试图劝说我和任新波建立恋爱关系。要知道,虽然大家都说那个姑娘身子骨有些孱弱,可也并没有传出她身患重病的消息啊!最多也就是有点轻微的肺结核罢了,这种病并非绝症,只要好好治疗,还是能够痊愈的。

然而,当面对这样的说辞时,我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在我的心中,始终无法释怀她父亲之前所做的那件事情——他无情地破坏了原本属于我和王艳丽之间那份纯真美好的爱情,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卑鄙无耻的小人之举!但是她本人是没有问题的,这一点要区别对待,如果她能跟她父亲断绝关系的话,这件事还可以商量着来。

就在这次酒桌之上,我们推杯换盏、谈笑风生之际,不知道怎的,温邢二人突然开始口不择言起来,嘴里说出来的话渐渐变得不干不净。

见此情景,一旁的李伟赶忙站起身来,满脸堆笑地充当起了和事佬的角色,一个劲儿地好言相劝着。毕竟,对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李伟可是心里头跟明镜儿似的,一清二楚。

此时此刻,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二位老兄会在这里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借着酒劲闹出什么笑话或者丑事来,到时候场面可就真的不好收拾啦。

我们感慨人生间,一杯接一杯地畅饮起来。不知不觉中,三瓶酒已被我们四人消灭殆尽,而我的双眼也渐渐模糊了。

只感觉眼前的世界开始天旋地转,仿佛整个天地都在摇晃,不知怎么回到的办公室。最终,我支撑不住,一头倒在了休息室的炕上,沉沉睡去。这一觉睡得可真是昏天黑地,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西斜,一下午就这样快过去了。

醒来后的我百无聊赖,便决定出门走走,活动活动筋骨。于是,我晃晃悠悠地朝着路北的门市部走去。自从上次发生了那场关于暖水瓶价格的风波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踏进过任何柜台一步。

如今,门市部的工作人员已经有所轮换。新上任的文景林,竟然跟我来自同一个自强大队。我家住在一队,他家住在三队,他的父亲文殿才更是个经历丰富的人物,曾经多次担任大队书记一职,但也是几经起落,命运颇为波折。曾经在抗美援朝新兵入伍的训练当中,因为过度紧张,导致手榴弹没有甩出去,当场在手边爆炸,因而将一只手炸掉了。

按常理来说,文景林曾经做过民办教师,无论是知识水平还是人际关系方面,都应该算得上不错,在教育界应该大有前途。然而,在当时那种世俗观念的影响下,人们普遍对供销社充满羡慕之情,认为那里才是一份稳定且体面的工作;相比之下,教育行业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轻视。正因如此,文景林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教师这份职业,转而投身于供销社的工作之中。

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永久供销部任职。但由于与部门经理侯玉树关系不睦,再加上账目不清等种种原因不得不离开永久,调到了现在的中心社门市部,并负责经营鞋帽针织组。

此刻的我,脚步还有些虚浮,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栽栽愣愣的,象极了《西游记》电视剧里,喝醉酒正在漫步云端的孙悟空。

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一个人从后面的仓库里急匆匆地往外搬着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文景林正在着急出货呢。

他一眼瞧见了我,立马扯着嗓子大喊起来:“喂,唐军长,看在咱们往日的情分上,这次你可一定要拉兄弟一把啊!”

听到这话,我先是一愣,随即忍不住笑出声来,心里暗自嘀咕道:“这不是电影《南征北战》里面的经典台词嘛!只不过人家电影里是李军长呼叫张军长求救呢。”

不过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这个忙就算不想帮恐怕也推脱不掉呀。而且,就算不给我分配任务,总不能让我在供销社干闲着吧。

想到这里,我趁着酒劲,脚下生风般地赶去增援,一边小跑还一边大声吆喝着给自己加油鼓劲,有如神助般地帮他出完货,差不多使出了浑身的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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