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思雨讲,她学习优异,功课做很好。这种孩子,换做我女儿,我一定骄傲。”
“为什么要选择卖给一个男人,做一个见不得人的婊子。问题不是她,而是她家庭,我虽然不了解,一定是父母逼着女儿去卖。”
“其实也不需要我说,单看门户网站,亏欠女儿的家长比比皆是。我虽然不懂行情,那些家长一个月就给女儿不到一千生活费,这点钱,不是逼着卖是什么?”
宋青云有些动容地皱眉。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妮娜,是我大嫂女儿。”
蒋丽莎惊讶。
“她和宋济之?”
宋青云见她面色有异。知道她想歪,连忙摇头。
“没有血缘。”
“她是大嫂与前夫的女儿。”
“只是有什么好惊讶,都不是一个姓。”
蒋丽莎道。
“不能怪我乱想,我以为她随母姓。”
末了,不忘踩宋济之一脚。
“宋济之那家伙,做得出这种事。”
想到什么似的,蒋丽莎追问。
“既然你都知道她家人亲戚,为什么还要dna检测?”
宋青云沉默,酒杯底搁置在她掌心,她陷入回忆。
为什么?
因为王荣景。
人是很奇妙的物种,有时候记忆里很差,看过一眼的东西轻而易举就遗忘在脑海里。但是人的记忆又很奇怪,就如同是在凭空拼凑一副拼图,当所有有关无关的碎片慢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那些缺位的空白的记忆却从脑袋里的某个位置跳跃而出,把遗落的地方给补足了。
那时候她刚进公司没多久,年轻气盛,沉浸于工作与事业,其他地方却又异样天真。
以为公司种种产业都应该属于做得好的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直到宋明志背着自己将最赚钱的行当分给宋万起。
明明她才是工作优秀出色的那一人。
她不理解,与宋明志大吵一架,当着他面砸碎了他书桌上的那一对清代的铜胎珐琅独角兽。
不解气一般,将他桌上叠放的文件资料全部推翻,这才怒气冲冲地离开宋家住宅。
那时血气方刚人又天真,说不要就不要,跑出去自立门户。现在想想,虽然自己混出头,但是为什么不要家产?她不要?难道便宜别人?
她走进二层洗手间,用冷水洗脸,从衣兜里掏出手帕一点点擦拭脸上水珠。
宋万起那白痴,干一行亏一行。唯一爱的就是酒吧猎艳,用假名在酒店开房。上到男星下到酒保,真是恶俗。
至于生意,她没见过比宋万起更不靠谱的人了。偏偏这种人,这种人,抢了她宋青云该有的东西?怎么能不气。
宋明志如此提携自己,在她大学毕业后将公司要职给她,并且郑重其事地拍她肩膀。
“青云,宋氏的万千产业记挂在你身上。你可要多多努力,不要让我失望。”
原来是为着这一出,给自己那废物长子当看门人。
出去时迎面撞上宋济之,她对这私生子亦无好感。当然没什么好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