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人总是要变的。&rdo;莫勤淡淡的,宽大的手掌轻轻的覆盖住雪白的兔子。
定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两人很快就告辞了。
再见面的时候,就是计划开始的时候。
白毛毛无精打采的坐在副驾驶山,郎君羡附身给他系好安全带,揉了揉他的呆毛。
&ldo;不高兴了?&rdo;
白毛毛摇摇头,&ldo;只是觉得他们变得好快。&rdo;
郎君羡轻笑一声,&ldo;人总是要变的,你只要知道,我不会变就行。&rdo;
白毛毛重重的点头,目光闪闪的看着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他,&ldo;你说……那只兔子真的是闫淼吗?&rdo;
郎君羡知道他的意思,他们当时亲眼看见闫淼停止呼吸,现在莫勤却说闫淼没死,还抱着一只跟闫淼一模一样的兔子如珍似宝。
&ldo;你觉得呢?&rdo;
白毛毛沉思,&ldo;我觉得他身上的气息有些熟悉,但是又不太像……&rdo;
&ldo;傻,&rdo;郎君羡轻敲他的额头,&ldo;那个确实是闫淼,你没注意到他的背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rdo;
莫勤抱着兔子进来的时候,郎君羡就留心观察过,兔子被养的很好,圆圆胖胖的,保养的光滑柔顺的皮正好遮住了狰狞的伤疤,一般人不会注意到,郎君羡的眼力向来好,一眼就注意到了细微的不同。
&ldo;那他怎么不认得我们了?还有莫勤也……&rdo;
&ldo;起死回生这样的秘术,总要付出代价。&rdo;郎君羡认真的看着他,你看莫勤皮肤下的东西,那就是他要付出的代价。
以血肉之躯为容器,施展秘术,不仅复活了闫淼,莫勤自己的修为也暴涨,但是相应的,秘术在他身上反噬,留下了恶果,那在他血肉之中存活的蛊虫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是莫勤选择的代价。
白毛毛神情凝重的点头,想到莫勤皮肤下不时蠕动的活物,就觉得毛骨悚然,日日夜夜忍受蛊虫噬心的痛苦。也难怪莫勤变得如此喜怒无常。
两人回家后,做足了准备,很快就到了初七这天。
莫家的家主退下来,把家主的位置传给了儿子,自己则一心一意的追求大道。这是莫家对外的官方说辞,内里的真相,只要当事人知道。
莫勤张开双手,任由设计师给他穿上剪裁贴身的西装。半长的头发抹了厚重的头油,全部梳到了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
&ldo;莫先生这一身,出去一定会惊呆在场的女士们。&rdo;
莫勤勾了勾嘴角,看着镜子里陌生的人影。
苍白的皮肤衬浅色的薄唇,越发显得脸色苍白。身形高挑,一身复古的西装把他过于瘦削的身材包裹的十分完美,就像是中世纪的贵族公子。
在软垫上趴着的白色兔子呆呆的望着莫勤,黑溜溜的大眼睛有些呆滞,偶尔眼珠转动间才会有一些活物的神采。
&ldo;喜欢吗?&rdo;
莫勤伸出手指点点他的额头,兔子还是呆呆的望着他,没有回应。
&ldo;那就是喜欢了。&rdo;莫勤弯腰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把他抱起来,往会场走去。
今天是他正式走到上京世家面前的日子,从此以后,他不再是莫家一个可有可无的继承人,连自己心爱的人都护不住。他将是莫家名正言顺的家主,莫家是他的,他要把莫家的一切,都捧到淼淼的面前。
会场里的宾客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